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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表检定规程

更新时间:2023-05-06      点击次数:678
  外观检查:目测其外形、标志、读数部分、表盘内容应符合检定规程中的要求,并在“压力表检定记录”上记录检查结果。
 
  零位检查:目测对带有和没有止销的压力表均符合检定规程中的要求并在“压力表检定记录”上记录检查结果。
 
  示值误差、回程误差和轻敲移位的检定:
 
  压力表检定时。逐渐平稳的升压(或降压)。至标准表指针准相应分度线时读取被检表的示值。然后轻敲被检表表壳,再读数,记录轻敲后,示值和轻敲移位,当示值达到测量上限后,关闭被检表供压阀,切断压力源,耐压3min,观察压力表耐压情况,并记录。然后按原检定点平稳地降压倒序回检。
 
  示值误差、回程误差以及轻敲位移和指针偏转平稳行军应符合检定规程第三条的要求。
 
  若被检表是压力真空表,对真空部分进行检定:被检表和标准真空表安装在中空校验器上检定,应符合检定规程要求,并记录结果。
 
  若被检表是特殊压力表,要进行附加检定:对氧气压力表的无油脂检查、带检验指针压力表的检验指针的检查、双针压力表双针影响的检查以及电接点压力表绝缘电阻和设定点的检定,均要执行检定规程要求并记录。
 
  检查结果符合规程技术要求,为检定合格,填写计量合格标签,粘贴在被检表盘玻璃内侧,安装完毕后打上铅封。
 
  检定结果不符合规程技术要求的被检表,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反复的调整、修理和检定。直至达到最佳状态。
 
  压力表修理后的被检表应重复执行检定程序。
 
  对损坏严重,确实无法修复的,应填写“计量器具报废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给予报废,被检表粘贴“禁用”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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